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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女性就业,理想和现实都要“很丰满”
2023-06-08

一年之计在于春。

春节刚过,各地迎来求职招聘的高峰期。相比于毕业季略微懵懂的求职心态,年后这一波求职高峰更显得谨慎和务实,不仅表现在求职者身上,更见于用人单位。其中,一些老梗现象值得关注:“男生先挑,女生拣剩”依旧存在,“本岗位较适宜男性”的告知仍然刺目,最后一关面试刷掉女性求职者让人百口莫辩,甚至是对“婚否育否”等个人隐私问题还有旁敲侧击……虽然禁止对女性就业歧视的法律法规早就深入人心,但在招聘求职现场,一些文字游戏和“见招拆招”仍然在给女性就业设置困境。

二胎时代来临,整个社会对于女性就业权益保护的力度显著提升。不否认的是,现有相关法律存在内容不完善、规则不细化的问题。一些用人单位不是没学过《劳动法》,也并非不懂女性就业的重要性,但在主观意识和具体操作中,都可看到他们对女性就业的隐性歧视。此语境,在之前的2017年全国两会上,全国人大新闻发言人傅莹就谈到,虽然妇女能顶半边天,但女性就业“道理很丰满,现实可能很骨感”。

保护女性就业,理想和现实都要“很丰满”。减少出发点和落脚点之间的偏离,就需要出台更多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,来保护女性合法劳动权益,避免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粗线条和空白地。

近日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教育部、司法部、卫生健康委、国资委、医保局、全国总工会、全国妇联和最高人民法院九部门印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》,要求在招聘时,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、拒绝录用妇女,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,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,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,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。

具体到什么话不能说、什么事不能做,《通知》用清晰无误的表述,画出用人单位不能碰及的红线。这对于女性就业而言,不啻是一个节后大礼包的发放。

相比于政策措施出台的千呼万唤,人们还关心它在执行过程中的掷地有声。“招聘时有性别歧视怎么罚?”“举报途径有哪些?”“女性就业权如何能获得更有力的保障?”……问题是时代的声音,《通知》对此也有点对点的解答